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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数学周报杯’全国 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的 通知

2015-05-29 13:38:22    浏览次数:2706

  

为了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体现新课程的理念,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扩大学生的数学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由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组委会组织,并与中国教育学会初中教育专业委员会及数学周报社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
竞赛将在整体上体现创新精神,综合考查学生的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和实践能力;竞赛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各级各类中学在校生均可自愿参加;赛题的命制将参照多个版本教材,保证竞赛的公平性。
一、竞赛宗旨与组织形式
数学周报杯”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旨在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体现新课程的理念,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扩大学生的数学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级教研部门可经全国竞赛组委会批准,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实施竞赛。
二、参赛办法
竞赛组委会只接受团体报名参赛(20人以上),学生到相应指导教师处报名组成团体由指导教师在2014年10月27日前将学生初赛试卷及赛区联系表一并邮寄给竞赛组委会,视为成功参加初赛(以当地邮戳为准)。
竞赛组委会根据初赛成绩确定参加决赛人员名单,并电话告知。
注:(1)赛区联系表:点击下载
(2)试卷邮寄后请指导教师电话告知竞赛组委会。
三、竞赛形式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部分.初赛采取开卷考试形式,全国统一初赛试题将刊登在《数学周报》报纸上。七、八、九年级试卷刊登在相应年级报纸的第8期。
决赛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试卷以密封的形式送达各赛区,统一考试。
考试结束后,由赛区负责人将决赛试卷与赛区联系表于2013年12月15日前邮寄给竞赛组委会,统一评判(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竞赛时间和范围
1、初赛时间
第三届“数学周报杯”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初赛于2014年10月19日(星期日)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
2、决赛时间
第三届“数学周报杯”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决赛于2014年12月7日(星期日)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
3、参赛范围
竞赛分为3个组别:七年级组、八年级组、九年级组。
4、命题范围
初赛命题范围:各版本教材10月19日前所学课本内容。
决赛命题范围:各版本教材12月7日前所学课本内容。
五、奖励办法
决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另设优秀辅导教师奖与优秀组织奖等。获奖学生与教师都有精美奖品。决赛获奖比例:以全国决赛人数为基数,一等奖1%,二等奖3%,三等奖6%。
获奖证书:获奖个人及单位均由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组委会与中国教育学会初中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注:因初赛为开卷考试,仅作为晋级决赛的参考依据,故不设立奖项。
六、收费标准
本次竞赛初赛为全国范围内免费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围决赛的选手,每人收取15元的工本费(决赛试卷,邮寄,证书等费用)。
汇款方式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北方教育报刊出版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江北街支行
银行账号:06127501040000312
注:请务必在汇款后与竞赛组委会联系,以告知竟赛地区,参赛人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即赛区联系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竞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2、竞赛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
1、竞赛组委会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4-86207692
电子邮箱:qgsxjs2011@126.com
2、获奖名单查询
《数学周报》网站www.mwp.com.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mwp1
腾讯微博http://t.qq.com/mwp857337612
《数学周报》微信:sxzb20130801
全国中学生数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竞赛组委会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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